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有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上班,才干了三天就被辞退了。心里挺郁闷的,也不知道这三天的辛苦有没有报酬。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工资吗?是怎么计算的?要是公司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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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是有工资的。首先要明白,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不管处于什么阶段,包括试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工资。 这其中涉及到几个重要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意思就是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报酬。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有个最低保障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单位应当在辞退你时,一次性结清这三天的工资。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这三天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按劳分配: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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