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结果公司毫无预兆地突然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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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也就是没有合法理由就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公司突然辞退员工的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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