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昨天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事先一点消息都没有。我很懵,也不知道这种突然被辞退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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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突然辞退员工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公司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而赔偿金则是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员工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突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违法辞退时,员工能拿到双倍的经济补偿。 所以,员工遇到被公司突然辞退的情况,要先判断公司辞退的理由是否合法,然后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如果和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有分歧,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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