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转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租了一套房子,因为个人工作变动要去外地一段时间,房子空着可惜,就想转租出去。但我不知道符不符合转租条件,也怕自己操作不当引发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出租房屋转租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展开


出租房屋进行转租,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必须获得出租人的同意。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哦。因为转租不再是简单的正常使用房屋,它涉及到第三方使用房屋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要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转租,出租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不过呢,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提到的,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啦。 其次,要依法签订书面的转租协议。书面协议能够明确转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之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有了书面协议,一旦出现问题,双方都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 再者,转租合同的有效期通常不能超出原租赁合同所设定的到期日,除非出租人和转租人另外有特别的约定。也就是说,转租的期限要在原租赁合同的期限范围内,不然超出的部分对出租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哦,这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中有规定 。 另外,第三人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房屋的性质租住房屋。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等,要保证房屋合理使用。同时,在转租期间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 。总之,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房屋转租,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口头债务清偿算证据吗?有时效吗?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钱一个月?
- 商铺租赁合同该如何编辑?
- 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 进产证是否要马上交税?
- 交了两险养老保险后还能交五险吗?
- 收到短信称有人用我的证件号办理入户业务该怎么办?
- 安装固定资产的费用在什么时候计入成本?
- 被同学咬伤该怎么投诉?
- 房产证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该如何更正?
- 征地拆迁损失评估公司有什么作用和要求?
-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落实情况如何?
-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怎么赔偿?
- 女人婚后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 行政许可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写?
- 中山劳动仲裁如何取消申诉?
- 单位职工如何申请清算?
- 怀孕初期有医保,生产的时候离职了还能享受生育相关待遇吗?
-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 口头债务清偿算证据吗?有时效吗?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钱一个月?
- 商铺租赁合同该如何编辑?
- 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 进产证是否要马上交税?
- 交了两险养老保险后还能交五险吗?
- 收到短信称有人用我的证件号办理入户业务该怎么办?
- 安装固定资产的费用在什么时候计入成本?
- 被同学咬伤该怎么投诉?
- 房产证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该如何更正?
- 征地拆迁损失评估公司有什么作用和要求?
-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落实情况如何?
-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怎么赔偿?
- 女人婚后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 行政许可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写?
- 中山劳动仲裁如何取消申诉?
- 单位职工如何申请清算?
- 怀孕初期有医保,生产的时候离职了还能享受生育相关待遇吗?
-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