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房屋所有权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我有一套房子,现在和别人在房屋所有权归属上有了纠纷。我不太清楚这种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案子,是不是必须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可以选择其他地方的法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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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确认房屋所有权是适用专属管辖的。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因确认房屋所有权产生的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从实际意义来讲,这样规定专属管辖是有其合理性的。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固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同时,也有利于当事人参加诉讼,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所以,如果您要提起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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