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人超过十五日才起诉会怎样?
我之前和 公司有劳动争议,去申请了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我对结果不太满意,本想起诉,结果因为一些事耽搁了,现在已经超过十五日了才想起来。我想知道现在起诉还行不行,超过十五日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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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当仲裁裁决作出后,申请人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是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这里所说的“十五日”,指的是从申请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起诉期限。
这个期限在法律上被称为“起诉期间”,它是一种法定的期间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争议申请人超过十五日才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导致延误起诉。如果不存在正当理由,法院很可能会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若法院已经受理了,在查明超过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后,也会裁定驳回起诉。一旦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就需要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生效的仲裁裁决。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十五日起诉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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