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统筹内转出后未做内转入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工作的单位把我的工伤统筹转出了,但是新单位一直没给我做工伤统筹内转入。我现在有点担心,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我之后的工伤权益啊?比如工伤认定、赔偿这些,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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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统筹的概念。工伤统筹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调配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待遇等相关费用。 当工伤统筹内转出后未做内转入时,可能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从工伤认定方面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及时做内转入,可能导致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出现管辖不明确等问题,影响认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在工伤待遇支付上,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于未完成内转入,工伤保险关系不连续,可能会使得工伤保险基金无法正常支付相关待遇。例如,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就医治疗,正常情况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因为统筹未及时转入,可能需要职工自行垫付费用,增加了职工的经济负担。 若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应当及时与原单位和新单位沟通协调。原单位有义务协助职工处理好工伤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新单位则应当尽快为职工办理工伤统筹内转入手续。如果单位不配合,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同时,职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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