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关于退款有哪些规定?
我之前买了个商品,用了一段时间发现质量有问题,找商家退款,商家却各种理由拒绝。我听说消费者协会对退款有相关规定,想了解下具体都有啥规定,这样我去和商家理论也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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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并非执法部门,它主要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关于退款的规定多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导消费者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处理消费者退款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对于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如果消费者遇到退款问题,与商家协商无果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协调处理,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退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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