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分类和分类标准是什么?


合同的分类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成不同的类型。这样的分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应用和管理合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合同分类和分类标准。 首先是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这是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名称和作出专门规定来划分的。有名合同就是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法律对这些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而无名合同则是法律尚未赋予特定名称和专门规定的合同,它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合同形式。对于无名合同,在处理相关纠纷时,首先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其次是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这是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来划分的。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也都承担义务,而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货物的权利。而单务合同则是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比如赠与合同,赠与人承担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只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再者是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这是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来划分的。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像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无偿合同则是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还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这是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来划分的。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则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 最后是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这是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来划分的。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则是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