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税收金额是怎样的?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的税收金额是一个重要概念。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职工薪酬的范围,它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税收金额指的是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职工薪酬金额。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这部分职工薪酬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 以工资薪金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是有判断标准的,一般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对于职工福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最多只能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同理,超过2%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填写职工薪酬纳税调整表的税收金额时,要严格按照上述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确定。如果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那么超过部分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遵循税法的规定,准确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