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员该如何赔偿?


企业减员赔偿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企业减员有合法减员和违法减员两种情况,不同情况赔偿标准也不同。 合法减员主要是指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的经济性裁员。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在合法减员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而违法减员是指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减员。比如企业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没有听取意见,或者没有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当企业减员时,员工要先判断企业减员是否合法,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与企业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