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结婚了,给她买的房子房贷还需要继续交吗?
我给女儿买了房子,现在她要结婚了,房子还有房贷没还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贷是不是还得接着交,担心后续会有一些财产方面的纠纷,想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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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儿结婚了,给她买的房子房贷是否还需要继续交,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是在女儿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房子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房贷是否继续交取决于你们家庭的财务安排和意愿。如果继续交,交房贷的钱可以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如果不想交了,女儿自己有能力承担后续房贷,也可以由她自己继续还贷。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即使房子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女儿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日后女儿离婚,这部分财产可能会面临分割。所以,如果不想出现这种情况,最好在婚前能尽量还清房贷或者明确约定还贷资金的性质。 另外,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是一方父母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贷的偿还及房产的归属情况会更为复杂,需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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