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满五不唯一要交多少税?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概念。“满五”指的是房屋产权人拥有该房屋的时间已满五年;“不唯一”则表示这套房子不是产权人在当地登记系统里的唯一住房。 对于拆迁安置房满五不唯一需要缴纳的税,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房屋买卖中,如果是满五不唯一的情况,通常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者房屋总价的1%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增值部分就是房屋卖出价减去当初取得房屋的成本(比如拆迁安置协议确定的价格等)。例如,房子卖出价是100万,当初取得成本是80万,增值部分就是20万,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4万;如果按照总价1%计算,就是1万。不过具体采用哪种计算方式,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增值税:一般来说,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拆迁安置房满五的情况下,符合这个免税条件,所以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依据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契税:契税是由买方缴纳的税种,但了解一下也有助于全面知晓房屋交易的税务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3% - 5%。不过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比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等。 土地出让金: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在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的金额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土地评估价值来确定。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满五不唯一时,主要的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同时可能涉及土地出让金,而增值税一般是免征的,契税由买方承担。具体的缴纳金额和政策,建议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以他们的规定和计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