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满五年是否可以交易?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还不满五年。最近有人想买,我也有点想卖。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交易,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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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不满五年是否可以交易,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安置房的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由于它是因拆迁安置产生的,所以在交易上和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在不满五年的情况下,可能还未取得完全的产权证书,也就是不符合该法条中可以转让的条件。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不满五年就进行交易的情况。但是这种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一方面,因为没有取得完整产权,后续可能会出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这会导致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房价上涨后,卖方可能会反悔,以未取得产权证书不能交易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在没有产权证书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归属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卖方存在其他债务纠纷,该房屋有可能会被法院查封等。 所以,虽然从实际操作上可能存在不满五年交易的现象,但从法律规定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不建议进行拆迁安置房不满五年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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