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必须要5年吗
最近在考虑一套拆迁安置房,听说过户得等5年,可我又不太确定这个说法是不是准确。想知道这是不是硬性规定,要是等5年的话时间有点久,想弄清楚到底需不需要等这么久才能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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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并不一定需要5年。一般情况下,只要取得产权证就能够过户,但存在当地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 。 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满足登记条件下,有产权证通常就可以进行过户操作。 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会对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时间作出限制,比如规定需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出像商品房一样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后,住房性质变为商品房,才可以过户。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安置政策的落实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 所以,要确定某套拆迁安置房具体的过户时间要求,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当地对于拆迁安置房过户的具体政策规定。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像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不动产物权。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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