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我找工作时,遇到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保缴纳等方面,它们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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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工作时间。全日制用工一般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后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其调整为每周四十小时。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则相对灵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工资待遇方面,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通常较长,一般是按月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相对较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在劳动合同形式上,全日制用工一般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 社会保险缴纳方面,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行缴纳。 另外,在终止用工方面,全日制用工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了解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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