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有什么区别?


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是我国国有土地取得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获取方式。出让土地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从而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这就好比你花钱租房子住一定的时间,只不过这里是租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而划拨土地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就像政府免费把土地借给你用,比如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等。 其次是使用期限。出让土地是有明确使用期限的,根据土地用途不同,期限也不一样。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当使用期限届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而划拨土地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再者是费用方面。出让土地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不同地段、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异很大。划拨土地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可能需要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最后是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出让土地的使用者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有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划拨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则受到严格限制,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