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与遗产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我家里有套房产,现在在考虑是让长辈把房子赠予给我,还是等长辈去世后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获得。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手续办理、税费等方面具体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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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予和遗产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房产转移方式,二者存在诸多区别。 从法律概念上看,房产赠予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一种生前的处分行为,赠予人和受赠人达成一致意见,赠予就可以成立。而遗产继承则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其名下房产等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制度。它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这个特定时间之后。 在手续办理方面,房产赠予时,赠予人和受赠人需要签订赠予合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明、赠予合同等,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还需要对赠予合同进行公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情况下,所有继承人需要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之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遗嘱继承则需要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然后继承人凭有效遗嘱和相关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在税费方面,房产赠予时,受赠人通常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公证费等其他费用。而遗产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房产赠予和遗产继承的基本法律定义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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