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这几个概念很困惑。想知道它们具体是怎么回事,在实际应用中有啥不同,比如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哪种责任,能举些例子说明最好了,希望有人帮忙解答。
展开


在法律领域,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是三种不同的归责原则,它们在概念、适用情形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过错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只有在他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小明故意弄坏了小红的手机,那小明就因为自己的故意行为有了过错,需要承担赔偿小红手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一般的侵权行为大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指的是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他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或者是考虑到某些行为本身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像一些高度危险作业,比如核电站运营,如果核电站发生泄漏,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了损害,即使核电站运营方没有过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体现。 过错推定责任,它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间。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推定行为人是有过错的,但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免除责任。比如,在建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果一个花盆从某居民楼的阳台上掉落砸伤了路人,法律先推定该住户有过错,住户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证明花盆是被大风刮落的等,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