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有什么区别?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看到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这两个概念,有点弄不明白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怎么判断是无过错侵权还是过错推定,它们在法律责任认定等方面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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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是侵权责任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归责原则,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定义。无过错侵权,指的是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不用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损害结果发生,就要负责。而过错推定则是先假定行为人有过错,只有当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才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一开始就认为行为人有错,除非他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错。 在举证责任方面,二者差异明显。无过错侵权中,受害人不需要证明行为人有过错,只需要证明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就行。而行为人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来免责。比如在产品责任侵权中,消费者只要证明购买的产品给自己造成了损害,生产者一般就要承担责任,生产者不能以自己生产时无过错来推脱。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行为人。受害人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行为人要自己证明无过错,不然就得担责。像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情况,受害人不用证明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由他们自己证明自己无过错。 从适用范围来看,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是一些高危作业、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领域。因为这些领域一旦发生损害,受害人很难证明行为人过错。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侵权行为,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从免责事由上看,无过错侵权的免责事由非常严格,一般由法律明确限定。比如高度危险作业侵权中,只有在受害人故意等极少数情况下,行为人才可能免责。过错推定中,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能免责,相对来说免责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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