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吗?
我在一家单位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工作的,已经工作了快七个月了。我想知道劳务派遣的时间是不是最长就六个月啊?我这种情况合不合法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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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时间并非一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临时性工作岗位”。所谓临时性工作岗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是被派遣到临时性工作岗位,那么劳务派遣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但是,除了临时性工作岗位外,还有辅助性工作岗位和替代性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对于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时间最长为六个月。 所以,判断您的劳务派遣时间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您所在的岗位性质。如果是临时性岗位,超过六个月的派遣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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