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 对方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是对方就完全拥有这套房子,还是我也有份?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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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另一种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那么可以将房屋出售,然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购房款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同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无法参与分割。又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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