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会各半分割吗?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爱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在分割的时候是不是会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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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夫妻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是否各半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婚前就拥有,或者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有,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如果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要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一般有多种,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比如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不一定就是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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