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后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加了我名字的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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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意味着女方也成为了该房屋的共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属于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离婚时,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套房产,比如一方要房子,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购房款的来源,如果是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在分割时可能不会简单地按照一人一半来处理,会适当考虑男方的出资情况。又或者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如果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义务,法院在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倾向女方。 总之,结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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