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但我俩现在居住的城市和当初结婚登记的城市不一样。我想知道,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要回到当时的结婚登记地?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理?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当初在A地登记结婚,但现在一方的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到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登记地点。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与结婚登记地没有必然联系。例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地是C地,但被告长期居住在D地,那么原告可以向D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便于法院审理案件,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