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归女方但房产有男方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房产证上还有他的名字。我担心以后会有麻烦,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怎样才能把房子完全变成我一个人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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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女方,但房产证上仍有男方名字,这意味着从产权登记角度,男方仍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要使房屋产权完全归女方,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合同效力,约定房子归女方,女方就有权要求男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如果男方愿意配合,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和手续费,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要是男方不配合,女方可以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向他说明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和可能面临的责任。若协商不成,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男方仍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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