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的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要平分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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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名字,在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这套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房产证写了双方名字,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配这套房产。他们可以达成一致,决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选择将房子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可能会在房产分配上适当照顾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因素,适当倾向无过错方。 此外,如果这套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会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也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总之,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公平合理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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