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夫妻共同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的房子写了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会一人一半吗?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来决定房子的归属和分配方式呢?我很担心在房子问题上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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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子登记为夫妻共同名字时,意味着该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表明,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房子的处理方式。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子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会考虑双方对购房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份额给该方。同时,也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子女且子女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房产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法院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是房子市场价值的一半,但具体数额会根据上述各种因素进行调整。而且,后续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将房产登记到获得房子一方的名下。总之,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名字的房子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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