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了夫妻两人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的房子写了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会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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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房子写了夫妻两人名字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处理。例如,双方可以协商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购房资金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更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这一方。另外,如果存在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的情况,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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