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后房产过户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将原本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的过程。它对于明确房产的归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离婚方式下房产过户所需的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第一步是准备材料,通常需要离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离婚协议书里要明确房产的归属情况,这是过户的重要依据。第二步是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这一步是为了证明该房产的分割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过,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判决或调解,就可以不用办理析产公证。第三步,携带上述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第四步,缴纳相关税费,一般来说,离婚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相对较少,但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确定。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若是诉讼离婚,首先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房产的归属。然后,直接携带这些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无需办理析产公证。交易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之后同样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相关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在办理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准备齐全材料,以顺利完成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