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涉及多个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房屋过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不同情况的办理流程在前期准备上有所差异。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进行后续的过户操作。而协议离婚则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办理过户,并且要准备好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接着是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或者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诉讼离婚时)、房产证等。这些材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基础,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之后就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在办理申请时,要填写相关的表格,提交前面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或者修改。 完成申请提交和材料审核后,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税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房屋的情况、当地的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常见的税费可能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最后,在缴纳完税费和手续费后,就进入等待领取新房产证的阶段。一般在一定的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到过户后的新房产证,此时房屋的产权就正式变更到相应的名下了。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其中就包括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这些法律条文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