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在登记地办理?

我和对象当初在老家登记结婚,现在都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想离婚。不知道是不是必须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在现在工作的地方也能办理?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一定是在哪登记就去哪离,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夫妻二人当初在A地登记结婚,但双方的常住户口都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A地。 其次,诉讼离婚方面。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且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长期在C地工作生活并居住满一年,原告就可以在C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而不用考虑结婚登记地。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需要回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