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离婚手续必须在登记地办吗?

我和爱人之前在老家登记结婚,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了解下办离婚手续是不是一定要回登记地办理,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地方也能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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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离婚手续并不一定必须在登记地办理,这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在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不一定非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是在A地,但男方常住户口在B地,女方常住户口在C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去B地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去C地办理,并非只能回A地。 而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是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就可以在相应的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和结婚登记地没有关系。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D地,即便结婚登记地不在D地,原告也可以在D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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