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办理必须要到登记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我想知道,离婚办理是不是一定要回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地方办理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办理不一定必须到登记地办理,这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到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比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是在A地,但一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在A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在B地办理。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起诉离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且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而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的法院。所以,诉讼离婚和结婚登记地没有必然联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