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本去掉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带什么手续?
我和前夫刚办了离婚,离婚协议里房子归我。现在想去房本上把他的名字去掉,但是不知道具体要带哪些手续。担心少带材料白跑一趟,想问下具体都需要准备啥东西呢?
展开


在离婚后,如果想要从房本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这实际上涉及到房产的变更登记。简单来说,就是要把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信息进行修改,让它符合实际的产权归属情况。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离婚后房本去掉一方名字的情况,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首先是离婚证,它是证明你们已经结束婚姻关系的重要文件。其次,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房产归哪一方所有;要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相应的法律文书会对房产归属有明确判定。然后,双方的身份证,这是用以证明身份的必要材料。最后,房产证,它是该房产的权属证明。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双方需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就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将房本上不需要的名字去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