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干满三年吗
我刚签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可最近家里有点突发状况,可能没办法在这家公司干满三年。心里特别纠结,又担心随便走会有麻烦,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得干满三年啊,要是中途走了会有什么后果?
展开


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干满三年。 首先,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和单位能谈拢,双方都同意,那就可以中途解除合同。比如单位经营调整,双方经过沟通后都觉得你离职对彼此都好,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和平分手。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你决定要离开,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书面告知单位就行。在试用期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到时间你就可以走人,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不过,如果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掌握了单位的商业机密,还在竞业限制期内,没按规定就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那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干满三年,但要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解除合同,不然可能面临赔偿问题。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