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是否交五险一金?
我是一名社工,工作有段时间了,但单位一直没给我交五险一金。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社工应不应该有五险一金。想了解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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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工是否交五险一金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关系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五险一金”是什么。“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五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社工与用人单位(比如社工服务机构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社工缴纳五险。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只要形成了正式的用工关系,单位也需要为社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果社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工作,没有与特定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中的部分险种,比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果社工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社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若协商不成,社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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