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否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我跟某行政部门打官司,我是原告。我觉得他们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不合理,但他们说自己没错。我不太清楚在这种行政诉讼里,到底是谁来证明行政行为是合法合理的,是我这个原告,还是作出行为的行政部门这个被告呢?
展开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确实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这是行政诉讼里的一项重要原则。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所谓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意思就是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作出的这个行政行为是合法的,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比如说,行政机关对一家企业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在企业起诉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该企业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以及自己作出罚款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作出该决定的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这项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该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处于主导和优势地位,其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能力去收集、保存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证据。而相对人往往在信息掌握和取证能力上处于劣势。所以要求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有助于平衡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更加谨慎,依法依规行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商业合同违约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 工伤鉴定没出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上班?
- 征地拆迁时橘子树具体是怎么赔偿的?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被裁员,劳动者是否有赔偿?
- 老公婚后在软件上欠了很多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罚款后会留下案底记录吗?
- 孩子体检用户口本照片可以吗?
- 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价吗?
- 贸易商行是个体户吗?
-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治安案件会怎么处理?
- 判决书应该如何送达被告?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 鹤壁购房下了定金能退吗?
- 居住证过期一年还能续吗?
- 招标代理机构不退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
- 伪造机动车牌照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妇女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障?
- 2024年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双方协商?
大家都在问
- 商业合同违约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 工伤鉴定没出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上班?
- 征地拆迁时橘子树具体是怎么赔偿的?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被裁员,劳动者是否有赔偿?
- 老公婚后在软件上欠了很多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罚款后会留下案底记录吗?
- 孩子体检用户口本照片可以吗?
- 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价吗?
- 贸易商行是个体户吗?
-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治安案件会怎么处理?
- 判决书应该如何送达被告?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 鹤壁购房下了定金能退吗?
- 居住证过期一年还能续吗?
- 招标代理机构不退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
- 伪造机动车牌照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妇女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障?
- 2024年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