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赖着不走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把房子租给了一个租户,合同到期后我不想续租了,让他搬走,可他就是赖着不走,还在屋里大吵大闹。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算寻衅滋事罪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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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故意找茬、闹事,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才会构成这个罪。 对于租户赖着不走这种情况,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租户赖着不走,通常属于房屋租赁纠纷范畴,是民事法律关系里的问题。这种情况更符合违约的特征,租户违反了租赁合同到期的约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有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所以租户到期不搬走,就是违反了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不过,如果租户在赖着不走的过程中,出现了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比如随意殴打房东、在房屋所在小区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影响秩序等,那才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要是遇到租户赖着不走的情况,房东可以先和租户友好协商,提醒他合同已经到期,要求他尽快搬走。如果协商不成,房东可以收集好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租户腾退房屋,并赔偿逾期占用房屋期间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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