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工作不足六个月该怎么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不到六个月,最近公司要辞退我,说会给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补偿金该怎么算,工作不足六个月的话是怎么规定的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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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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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劳动合同解除前这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000×0.5 = 2500元。所以,当劳动者工作不足六个月被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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