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时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员工在上班时意外死亡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赔偿等相关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班时意外死亡,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赔偿费用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以降低自身的用工风险,同时也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