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意外身亡该找谁赔偿?
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同事身亡,自己对这方面的赔偿不太清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责任主体是谁,是单位还是有其他途径来获得赔偿,希望了解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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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责任承担情况如下: 如果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 ,那么在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劳动局的认定和鉴定,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赔偿。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就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钱用于处理死者丧葬相关事宜;(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以此保障这些亲属的基本生活;(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是对死者家庭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 要是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全部的赔偿责任就由公司自己承担。这是法律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权益而作出的规定。即使公司没有购买保险,员工家属依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要求公司赔偿。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进行社会保险统一管理和基金统筹调剂的地区范围,在计算工伤赔偿时涉及到的一些数据(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按统筹地区来统计和使用的。 供养亲属:指的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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