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4000元工资是否有赔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无故拖欠了我4000元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回工资,我还能拿到赔偿金吗?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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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赔偿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关于工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无故拖欠你的4000元工资时,你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 总之,用人单位无故拖欠你4000元工资,你不仅有权要回工资,还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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