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故意拖欠工资4万多元是否有赔偿金?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故意拖欠我4万多元工资,已经很长时间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回工资,我还能拿到赔偿金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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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赔偿金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和赔偿金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企业按照约定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而赔偿金则是在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故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企业故意拖欠你4万多元工资的情况下,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如果企业逾期不支付,你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在应付工资4万多元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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