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被无故拖欠5万多块钱工资,这种情况有赔偿金吗?
我离职后,原公司无故拖欠我5万多工资,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除了能要回工资,还能不能拿到赔偿金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弄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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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被无故拖欠工资,是有获得赔偿金的可能的。 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公司按时足额发工资是法定责任。 从赔偿金方面来看,依据不同法律规定有不同情况。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要是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通俗来讲,就是劳动部门先要求公司限期发工资,如果公司到期还不发,那就要额外给劳动者一笔赔偿金,具体数额在应付工资的50%到100%之间。 所以,在您这种离职后被无故拖欠5万多工资的情况下,先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要是公司还是不支付,您就有权获得相应赔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劳动工作的部门,比如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在工资拖欠问题上,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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