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的证据目录是怎样的?


在追索劳动报酬的过程中,准备好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证据目录及相关依据。 首先是劳动关系证明类证据。这类证据用于证明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常见的有劳动合同,它是最直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文件,里面会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凭证。此外,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次是劳动报酬数额证据。工资条是最直观体现劳动报酬数额的证据,它记录了每个月的工资构成、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信息。银行工资流水账单也能清晰反映用人单位向您支付工资的情况。另外,用人单位与您就劳动报酬达成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如果涉及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些证据能够帮助您确定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数额。 然后是劳动履行证据。工作任务分配记录、工作成果文件、项目报告等,这些可以证明您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加班记录也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您有加班的情况,考勤记录中的加班时间、加班申请单、加班通知等都能证明您加班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主张加班工资。 最后是其他辅助证据。证人证言,如果有同事可以证明您的工作情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中涉及劳动报酬的规定,也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报酬问题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这些能反映双方就劳动报酬问题进行协商的过程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