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指手腕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手指和手腕,去医院检查确定是工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是按什么标准来赔,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有没有懂行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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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手指手腕工伤时,赔偿问题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概念和步骤。 第一步是工伤认定。这就好比是给你的受伤情况贴上一个‘工伤’的标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通俗来讲,就是要让相关部门确定你这伤是在工作中受的,属于工伤范畴。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就要看看手指手腕的受伤对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会根据手指手腕的功能丧失程度等因素,划分出不同的伤残等级,比如一级到十级,一级最严重,十级相对较轻。 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就进入到赔偿环节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就是你治疗手指手腕工伤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单位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你因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金额。以十级伤残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手指手腕工伤赔偿是一个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事情。只要按照规定的步骤来,收集好相关证据,就能合理合法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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