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受伤了工伤是怎么赔的?

我在工作时手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挺担心赔偿问题。单位说会按规定处理,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我想知道手受伤这种工伤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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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通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及标准: -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用于治疗工伤和后续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即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进行补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伤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所需的生活护理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七款。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及标准: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另外,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个人月平均工资等多种因素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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