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伤残津贴虽不是一次性支付,但也是重要赔偿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如果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造成职工工伤一级伤残,单位需按一定标准一次性赔偿,包括工作期间工伤所需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赔偿金等。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在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一次性赔偿要求时确定,赔偿基数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一级伤残的赔偿倍数为16倍。 此外,工伤赔偿还可能涉及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完全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等,这些都要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核算。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同,也会对最终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对职工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后,给予的长期生活保障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伤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的,由地方规定标准的补偿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伤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的,由地方规定标准的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