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劳动争议会出现哪些纠纷?


外国人劳动争议常见的纠纷类型有以下这些: 首先,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外国员工和用人单位对于彼此之间到底存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有不同看法。比如有的外国员工觉得自己已经实际开始工作了,劳动关系就建立了,但用人单位可能不这么认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这类争议适用于该法来处理。 其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订立合同方面,比如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双方理解不一致;履行合同中,一方可能觉得另一方没按照合同约定做事;变更合同可能涉及到工作岗位、薪资等调整的分歧;解除和终止合同就更复杂了,比如用人单位能不能随意解除和外国员工的合同等。同样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来处理这类情况。 再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以某种理由辞退外国员工,员工觉得不合理,认为自己不应该被辞退;或者外国员工主动辞职,但在离职手续、工资结算等方面和用人单位有矛盾。 然后,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不同国家对于工作时间、休假规定可能差异很大,外国员工可能不适应国内的规定,和用人单位产生冲突。在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外国员工对缴纳标准、享受待遇等可能有不同意见。培训机会不均等、劳动保护措施不满意等情况也可能引发纠纷。 最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工资的计算方式、奖金发放、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出现分歧;外国员工发生工伤后,在医疗费的承担、工伤认定等问题上和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还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有没有给、给多少等问题。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也就是劳动者和所在单位之间因为劳动关系里的权利义务产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内容,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